中國人民政協協商會議丹東市振興區委員會政協振興區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設主席、副主席5人。政協振興區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振興區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組成。振興區委員會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主 席 潘衛東副 主 席 王 波 徐 輝 宋曉棠 夏令臣
區政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牢牢把握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團結帶領政協各參加單位和廣大政協委員,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項職能,充分發揮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主動服務全區發展大局,為推動地區振興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